杭州白牌电瓶车能开到2022年12月31日。根据《浙江省点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中的第十九条,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

现在距离白牌电动车禁止行驶上路的时间越来越少,之前杭州白牌电动车的有效期是到2021年12月31日,但是全省的超标电动车占有量还是比较大,所以赣州白牌电动车的最新规定为浙江省的电动车临时牌照过渡期延长一年。

《条例》鼓励大家在过渡期内进行合理回收报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如果在过渡期结束后还继续驾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那么《条例》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