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电动车并不是统一报废,而是针对那些超标的电动车在2023年就不可以上路行驶了。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里面已经明确的规定,从2023年开始,浙江省超标的电动车就需要进行报废,不可以再继续上路,否则被交警发现是需要接受处罚的。

2023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1、私家车5座或者是7座的轿车SUV的车型,非营运性质的小型汽车没有使用年限,使里程在60万公里就需要进行报废。超过15年车辆,需要每年检验两次,不合格则需要强制报废。

2、出租车报废的年限是8年,超过8年国家会引导进行报废。

3、皮卡车辆报废的年限是15年。

4、中型的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超过10年就会强制报废。

5、微型的载货汽车,报废年限是12年,一旦超过就会强制报废。

6、重型、中型和轻型的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超过15年会强制报废。

对于电动车来说,国家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报废年限,但是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电动车性能变差或者是外观损坏比较严重以及重要的部件损坏,就需要及时更换新的电动车,避免影响到正常的骑行。

另外电动车的电瓶一般使用时间不会太长,铅酸电池大概使用2~3年就需要更换一次,而锂电池使用大概3~5年也需要更换一次。一旦发现电瓶有严重的鼓包、变形等问题,就需要考虑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