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里的“行人”包括下车推行的电动车。因此,在行驶过程中,必须礼让下车推行的电动车。
然而,如果电动车没有按照要求下车推行,那么是否算作不礼让行人呢?实际上,这情况比较复杂。虽然电动车是弱势群体,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也会有着具体的规定和处罚措施。总的来说,在通过路口时能减速是必然的,有人要通过路口,不管是走路亦或是电动车,都应该礼让,毕竟宁等一分,莫抢一秒。
礼让行人标准图解
图解详细描述了行人在不同位置的情况下,机动车应该如何礼让。例如,当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当然,如果机动车有能力停车等待并礼让这些行人,那更是最好的选择。
作为汽车车主,出于安全考虑,应该尽量礼让行人和电动车,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即便对电动车不按规定下车推行而过的情况,也不应该轻易视而不见或者强行闯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