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规定,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0km/h时,应保持与同一车道的前车间隔100m以上的距离。这样做可以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然而,如果车速低于100km/h,则可以适当缩短与前车的距离,但不得小于50m。这是因为低速情况下,车辆制动距离相对较短,更容易及时停车。但仍需要注意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防止碰撞。
特殊情况下,如能见度降低时,车距的要求有所不同。当能见度小于20m时,车辆应保持至少100m以上的车距,并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km/h。这是为了确保在能见度极差的情况下,驾驶员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应对突发情况。
如果能见度小于100m,则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并且车距应保持在50m以上。这样做可以减少碰撞的风险,并为驾驶员提供更多的应急反应时间。
最后,当能见度小于50m时,车辆的行驶速度应控制在20km/h以下,并且应尽快从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驶离。这是为了避免因能见度过低而导致交通堵塞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