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应注明车道的行驶速度,其中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而最高车速则不能超过每小时120公里。
尽管大部分人更关注是否超速,但在非紧急情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维修路段下,行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速度不能低于这一最低时速要求。在具体行驶过程中,应根据现场设置的限速标志牌来确定适当的速度,既不能超速,也不能低于最低时速。这样做既能确保自身安全,也能减少对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威胁。
车速的划分没有统一的规定
不同地区甚至同一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可能存在差异,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大雨、大雾天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行驶,不必严格按照标志时速进行。如果因特殊情况被扣分,也可以进行申诉。
具体到车道的最低车速限制,单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如果有两条车道,通常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不得小于100公里,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60公里。
对于三条或以上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应不小于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公里,而最右边车道的最低车速则为6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