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车险的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人,而车主则是车辆的所有者。根据法律规定,车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车主本人或其他人,而被保险人则是享受保险赔偿的人,必须与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关系。

当投保人和车主不一致时,一些人可能会担心是否会出现风险。然而,实际上,只要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有保险利益关系,并且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那么投保人与车主不一致并不会带来太大的风险。

例如,假设小黑给他的妻子小花购买了一辆车,并将车主登记在自己名下。小黑考虑到小花是车辆的实际使用者,在购买保险时填写了小花的名字作为被保险人。这样,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赔款将打到小花的账户。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投保人和车主不一致,但只要被保险人是小花,并且与投保人有保险利益关系,那么保险公司仍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因此,可以说投保人和车主不一致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风险。

当然,对于投保人和车主不一致的情况,续保时可能需要额外的手续,如提供身份证明等。但只要按照规定办理,这些手续并不复杂,并不会对购买车险和享受保障服务造成太大的影响。